三、竞赛办法
1.、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2、 比赛用球:5号足球。
3、 比赛为11人制,替补人数不限,但换下场的队员不可再上场。
4、 比赛时间全场为90分钟,上下半场为45分钟,中场休息时间为10至15分钟。
5、 比赛一律穿布质胶钉鞋,必须穿长袜、戴护腿板。
6、 参赛队必须服装统一,每位队员号码固定,队长袖标自备。
7、 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制,按积分高低排列名次。每场比赛胜队得3分,负队得0分;如90分钟内双方踢成平局,则各得1分。
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:
A. 文明竞赛积分点数;
B. 相互间的胜负;
C. 相互间的净胜球;
D. 相互间的进球数;
E. 所有比赛的净胜球;
F. 所有比赛的进球数;
G. 抽签。